被老赖“赖”上怎么处理
2018-10-9老赖,是社会上某一类人的代名词。通俗的讲,这类人,并不是没有偿还能力,但这类人在主观意识上,就是欠钱不还,即使债权人讨要未果,通过法律打官司,法院判决其应该还钱,也是视法院判决为一张文书,当庭承认判决结果,但事后就是不还钱。这个年代赚钱难,讨债更难,要是运气不好遇人不淑,碰上老赖更是难上加难。不能打不能骂,哄也不行求也不行,法院判决也不起作用,怎么办?
其实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把老赖加入失信人黑名单,把老赖的“美名”昭布天下,让老赖陷入“诚信危机”,同时也让更多人避免被再赖上。但是,这只是针对一般的老赖,对于资深的老赖,他们自认为“欠钱就是大爷”,而其他人在他眼里都是孙子。老赖敢欠钱不还,法律都不怕,更是对诚不诚信无所谓,相反,他们反而觉得这是一种能力,总之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表现,让不少债权人伤透脑筋。
这种情况下,就要向法院申请祭出杀手锏了。打蛇打七寸,老赖的七寸就是金钱和利益。要让资深老赖就范,就必须断其财路,绝其侥幸之心。首先冻结老赖的银行账户,让其银行存款失去效应,让老赖没钱寸步难行,同时对其未存入银行的的钱款,虽然法律没有有效途径没收,但可以从限制其高消费的为切入点,让老赖有钱没地儿花。这就从根基上震慑了老赖的嚣张气焰,触到了老赖的“痛点”,真正打到了老赖的“七寸”。试想,老赖赖钱不还的最终目的,无非是想赖着别人的钱花天酒地,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可如果被限制高消费了,酒店不给住、高铁、飞机不给上、买车不给卖、甚至连子女读书涉及到的消费都可能被限制。曾经的潇洒放荡变成现在的要么没钱可用,要么有钱没处花,还声名狼藉,相信再资深的老赖恐怕都坐不住了。
根据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限制如下高消费: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际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险购买保险理财类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