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2015-10-26 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xxx,注册地址: xxx,营业执照注册号: xxx,企业资质证书号: xxx,法定代表人: xxx,联系电话: xxx;
委托代理人: xxx,地址: xxx,联系电话: xxx,委托代理机构: xxx,注册地址: xxx,营业执照注册号: xxx,法定代表人: xxx,联系电话: xxx;
买受人: xxx,国籍xxx,【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xxx,地址: xxx,联系电话: xxx,
委托代理人: xxx,国籍: xxx,地址: xxx,邮政编码: xxx,电话: 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xxx方式取得位于xxx、编号为xxx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xxx。该地块土地面积为xxx,规划用途为xxx,土地使用年限自xxx年xxx月xxx日至xxx年xxx月xxx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xxx。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xxx,施工许可证号为xxx。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xxx,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xxx。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xxx【幢】【座】xxx【单元】【层】xxx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xxx,属xxx结构,层高为xxx,建筑层数地上xxx层,地下xxx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xxx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xxx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xxx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xxx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xxx币)每平方米xxx元,总金额(xxx币) xxx千xxx百xxx拾xxx万xxx千xxx百xxx拾xxx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xxx币)每平方米xxx元,总金额(xxx币) xxx千xxx百xxx拾xxx万xxx千xxx百xxx拾xxx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xxx币) xxx千xxx百xxx拾xxx万xxx千xxx百xxx拾xxx元整。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x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 xxx;
(2) xxx;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xxx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 = ────────────────×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x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xxx;
2、分期付款xxx;
3、其他方式xxx。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x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xx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x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xx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x%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x(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xxx,注册地址: xxx,营业执照注册号: xxx,企业资质证书号: xxx,法定代表人: xxx,联系电话: xxx;
委托代理人: xxx,地址: xxx,联系电话: xxx,委托代理机构: xxx,注册地址: xxx,营业执照注册号: xxx,法定代表人: xxx,联系电话: xxx;
买受人: xxx,国籍xxx,【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xxx,地址: xxx,联系电话: xxx,
委托代理人: xxx,国籍: xxx,地址: xxx,邮政编码: xxx,电话: 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xxx方式取得位于xxx、编号为xxx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xxx。该地块土地面积为xxx,规划用途为xxx,土地使用年限自xxx年xxx月xxx日至xxx年xxx月xxx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xxx。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xxx,施工许可证号为xxx。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xxx,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xxx。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xxx【幢】【座】xxx【单元】【层】xxx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xxx,属xxx结构,层高为xxx,建筑层数地上xxx层,地下xxx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xxx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xxx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xxx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xxx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xxx币)每平方米xxx元,总金额(xxx币) xxx千xxx百xxx拾xxx万xxx千xxx百xxx拾xxx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xxx币)每平方米xxx元,总金额(xxx币) xxx千xxx百xxx拾xxx万xxx千xxx百xxx拾xxx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xxx币) xxx千xxx百xxx拾xxx万xxx千xxx百xxx拾xxx元整。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x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 xxx;
(2) xxx;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xxx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 = ────────────────×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x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xxx;
2、分期付款xxx;
3、其他方式xxx。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x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xx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x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xx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x%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x(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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