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私家侦探教你16个离婚方面法律常识
2018-10-24深圳谋动私家侦探在婚姻调查中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和事,经历过许多风雨,在离婚这方面也有自已独到的见解和全面的法律知识,现在为广大婚姻纠结者理一理16个离婚方面法律常识:
一、准备离婚了协议还是诉讼?
离婚有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各有其特性,当事人能够依据自己的实践状态选用。
1,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的优点是省时、经济。一般来说,如果资料完全,半个小时左右即可办完协议离婚手续。但是协议离婚的要求较为严肃,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对离婚的意思、财产联络、子女抚育等问题达成一致。
2,诉讼离婚
夫妻双方双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赞成离婚或者只管双方都赞成离婚,但在奇特财产的联络和对子女的抚育、教育、医疗费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诉讼离婚相对是对照费时费力的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离婚协议,这也就是必经的一步了
二、协议离婚有什么条件?
依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则,准予协议离婚登记的法定条件是
1,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是自愿离婚。对于一方要求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2,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子女抚育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解决。对于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资助、财产及债务解决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3,其他不予协议离婚的状态是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未料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三、现役军人离婚该怎样办?
遵循婚姻法的规则,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赞成,但军人一方有重大同伴的除外。这里的重大同伴是指军人一方有下列状态之一: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如果军人一方不赞成,且军人一方没有重大同伴,则不会判决准予离婚。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则不受限制。
四、什么状态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则:女方在怀孕时代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还规则:女方怀孕时代和分娩后一年内,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要求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法律只管限制男 方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的一定期限内的起诉权,但在特殊状态下仍可受理男方的离婚要求,这里,关键是看哪些状态属于“确有必要”而不受此限制。从审问实践及 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看,确有必要”状态,目前一般是指女方因通奸怀孕(不蕴含女方婚前与他人发生性行为而导致怀孕)状态。男方在女方通奸怀孕后或 在女方分娩一年内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就应受理。另外,女方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仍然不能提出离婚。从立法精神上看,法律上限制男方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内的离婚 起诉权,岂但是为了婴儿的正常发育成长,也是为了女方的身心虚弱。
五、夫妻中一方下落不明该如何离婚?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则,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下落不明满二年,其配偶能够先向人民法院要求宣告失踪,待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法院一般怎样认定夫妻情绪确已破裂?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则,有下列状态之一的经调解无效,认定夫妻情绪确已破裂: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情绪和气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情绪破裂的状态。
其他导致夫妻情绪破裂的状态是指如一方违法犯罪被判处徒刑或者因强奸、通奸、婚外性行为或其他直接重大伤害夫妻情绪的行为,另一方不能原谅的行为。
七、分居满两年的婚姻关系能自动解除吗?
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是遵循婚姻法的规则,夫妻因情绪和气分居满二年,则造成夫妻情绪确已破裂,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情绪和气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则。
八、如何认定夫妻奇特债务?
夫妻奇特债务有三种状态:
1、婚姻关系存续时代,以夫妻双方的名义,为夫妻奇特生活所负的债务;
2、婚姻关系存续时代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一般是按夫妻奇特债务解决,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清楚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时代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3、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一般为个人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一方婚前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奇特生活的为夫妻奇特债务。
个人债务是一方私下所欠借款,不属于用于夫妻和家庭生活的奇特债务,因而应由个人清偿。此外,遵循我国有关法律规则,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不愿归还赌债,完全能够不予清偿。
九、个人财产会因为婚姻延续转化为共有财产吗?
过去规则生活资料经过4年、房屋和其他消耗资料经过8年转化为夫妻奇特财产,但这样规则不符合物权法的原理。有的网友只看到过去的司法解释的规 则,相熟上有不清楚的中心。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否定了1993年司法解释,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延续转化为共有财产,婚前的财产永远是个人财产。
十、双方都要房子怎样办?
房子是生活最基本的生活资料,特殊最近几年房价疯长,房屋尤显主要。如果双方都想得到房子,法院一般会推敲到以下因素判决:
一)孩子归谁抚育。一般状态下,孩子归谁抚育,房子判归谁的能够性会较大;
二)照顾无同伴一方。如另一方有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则的四种恶习,即有重婚、同居、暴力、遗弃或其他重大同伴的状态,推敲无同伴方的益处,法院会酌情推敲无同伴方的权益。
三)如果双方条件相同,又没有孩子,法院还能够采用竞价方式解决房屋归属,即把房屋判给出价最高的一方,另一方拿取折价款。
十一、哪些状态下,子女随母方生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状态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能够性较大:
3,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4,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虚弱成长明显不利的
5,无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的
6,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父方患有久治不愈的感染性疾病或其他重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虚弱的状态,不宜与子女奇特生活的
7,父方与母方抚育子女的条件基真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奇特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奇特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资助母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十二、哪些状态下,子女随父方生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方有下列状态之一的
1,患有久治不愈的感染性疾病或其他重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奇特生活的
2,有抚育条件不尽抚育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双方协议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虚弱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3)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父方有下列状态之一的随父方生活的能够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虚弱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母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感染性疾病或其他重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虚弱的状态,不宜与子女奇特生活的
5,女方抚育子女的条件基真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奇特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奇特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资助父方照顾孙子女的
6,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父生活的
十三、子女抚育费如何给付?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子女的实践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践生逝世水平一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 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逾越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 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一定。有特殊状态的可适当提高或降落上述比例。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 折抵子女抚育费。父母双方能够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育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抚育方的抚育能力明显不能保证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虚弱成长的不得协 议。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滥觞,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逝世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 育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状态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缺少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高中以下的学历教育)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十四、对方造假“债务”怎样办?
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稀有的问题;比喻,原先父母赠与购房款,现在补写一张“欠条”企图变成借贷关系;甚至直接找亲朋伪造欠条;自己股市 中的钱说是替他人炒股的资金。担心对方造假,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最大的顾虑之一。其实,您也不必过于担心。法院有一定的诉讼规则,造假”也并不是那么随便得 逞。目前,实践界普遍的观点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不宜直接对债务问题进行解决。
法院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造假”要面临鉴定、质证的考验,还要面对婚 姻法规则的不分、少分的后果,甚至加入人还要承担伪证罪的刑事后果,因而,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注意诉讼权益与技巧,诉讼中对方“造假”问题,能够预 防和解决。
十五、什么状态下,无同伴方能够要求伤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有下列状态之一,导致离婚的无同伴方有权要求伤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的伤害赔偿”蕴含物质伤害赔偿和精神伤害赔偿。
十六、认定“第三者”哪些证据是关键?
现有的离婚案件,近一半涉及到婚外情问题。很多朋友为找不到对方有“第三者”证据而心烦。直接证据不认定一般当事人只能拿到电话清单、通话记 录、短消息内容、相对亲昵的照片、证人证言,甚至堵在门外等。这些证据只是直接的证据,其证明力相对较小,一般法院不会因这些证据而认定对方有同伴。
以下五类关键证据法院是会取信的
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二是嫖娼事件被查处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解决,会有一些解决资料;
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五是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