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怎么赔偿
2015-10-26婚姻家庭是我国基本的社会形态,也是我们生活的最小单位。由于一方过错导致家庭婚姻陷入困境,而对另一方的生活造成较大的影响的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那么,怎么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呢?谋动私家侦探同大家详细分享一下。
离婚损害赔偿的作用
1、弥补损害
由于其中一方的错过可能导致另外一方在生活上陷入较大的困难,且青春岁月已经流逝,还有子女的抚养责任等。离婚损害赔偿的作用就是要甜蜜受害人的损害,让受害人的伤害因为补偿而得到照顾,维护婚姻家庭关系中的一种平衡和公正。
通过法律上对离婚损害赔偿的承认,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让在法律和道德的立场让受害人一方获得声援,帮助受害人获得精神上的慰藉。
如果对重婚等罪行造成的伤害不加以安抚,这对整个社会的幸福度都是不利的。对受害人法律上的保护也是一种精神上的安抚。
3、惩处过错方
作为离婚损害赔偿,承担赔偿的为过错方,也就是法律上需要惩处的一方。在法律上对重婚等行为进行界定,保障婚姻双方的合法权益能够让过错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通过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来获得教训,在警示作用下其它的人也都会以此为戒。
如果放任这种行为,那么其它的人都可能会效仿,社会的稳定和谐将受到极大的挑战。虽然婚姻这种制度是否长期需要还处于学者研究中,但在目前来看,甚至是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们都是需要婚姻制度的。婚姻制度对社会稳定和繁荣起到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也是当前我们必须保护的基本制度。
4、保护劣势人群
通过离婚损害赔偿,可以让受害人敢于果断地离婚,而不是选择忍气吞声而维系不幸福的家庭。特别是对于一些经济上相对劣势的女性,离婚损害赔偿可以让她们更有力量,更能够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斗争。
离婚赔偿标准
离婚赔偿需要达到保证受害人的利益的作用,因此赔偿标准不可以太过低,但另一方面也需要考虑到不影响过错方今后的正常生活,如果过错方今后几十年都将在赔偿的欠款里度过,那也是不合理的。
现在,离婚损害赔偿主要通过民法中侵害精神赔偿的几个元素来进行认定,包括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用什么方式来侵害等具体行为。以及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衡量。另外我们也应看到,虽然我们借鉴的民法中精神损害的赔偿原则,但实际上离婚损害赔偿是不同于民法中的,造成损害的原因也不完全是过错人单方面的全部责任,造成的原因可能是错综复杂的。因此,在具体的判定赔偿标准中,应分别从夫妻双方的立场来看待问题。
离婚赔偿过错方衡量标准
1、过错程度
过错程度是衡量离婚损害的最直接因素,而损害程度也可以通过对过错方的手段、场合和次数等方面进行衡量,来判定损害的程度。当然,这些判定标准也都不是完全客观的,很多需要用法律和道德等标准来进行主观的衡量,需要进行具体的判定。如婚姻中一方与婚外的他人同居的次数、频率等都可以作为参考的标准。
2、过错方认错态度
过错方在事后的态度虽然算道德上的因素,但其认错态度也直接影响了受害人的精神状态。如果过错方主动积极承认错误,在合理的引导下受害人心理所承受的伤害应该可以减缓很多,而如果过错方对事情的认知态度固执而不承认错误,则受害人可能会面临更大的精神伤害。因此,在赔偿的过程中除了需承担民事经济责任外,最好对受害人进行精神上的道歉和安抚,以减少受伤程度。
3、过错方的经济能力
1、精神伤害程度
这也是从损害的程度来入手的一种衡量标准,不同的人在同样的婚姻问题面前的抵抗能力是不同的,也就造成受害人在面临同样的事情后产生的伤害天壤之别。因此,也需要从受害人的角度来衡量损害的程度,以决定赔偿的标准。
2、受害人经济状况
受害人在离婚后将面临独自生活的情况,可能在经济方面需要承担很大的压力,而受害人本身的经济情况和家庭情况也是衡量赔偿的重要因素,这要求在确定赔偿标准的时候考察受害人自身的经济能力。
如果受害人的大部分开支或者全部开始都依赖于过错方,则如果离婚后就在短时间内失去了生活的依靠,这就需要在赔偿时进行慎重衡量。如果受害人家庭面临较大的经济负担,如父母生病等情况,也需要在赔偿时进行特别考虑,对因离婚对受害人生活造成的压力减弱影响。
离婚损害赔偿的作用
1、弥补损害
由于其中一方的错过可能导致另外一方在生活上陷入较大的困难,且青春岁月已经流逝,还有子女的抚养责任等。离婚损害赔偿的作用就是要甜蜜受害人的损害,让受害人的伤害因为补偿而得到照顾,维护婚姻家庭关系中的一种平衡和公正。
一方因为重婚罪、非法与他人同居等对对方的精神和经济上都可能导致极大的影响,特别是精神方面的损害可能是无法估算的,也是难以弥补回来的。婚姻家庭不同于交易买卖,更多的加入了感情的因素,也更让人难以轻松抽离其中。虽然经济上的补偿不能完全抹平对齐造成的伤害,但通过经济上的补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生活的困难,对受害方起到一定成都的弥补作用。
通过法律上对离婚损害赔偿的承认,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让在法律和道德的立场让受害人一方获得声援,帮助受害人获得精神上的慰藉。
如果对重婚等罪行造成的伤害不加以安抚,这对整个社会的幸福度都是不利的。对受害人法律上的保护也是一种精神上的安抚。
3、惩处过错方
作为离婚损害赔偿,承担赔偿的为过错方,也就是法律上需要惩处的一方。在法律上对重婚等行为进行界定,保障婚姻双方的合法权益能够让过错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通过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来获得教训,在警示作用下其它的人也都会以此为戒。
如果放任这种行为,那么其它的人都可能会效仿,社会的稳定和谐将受到极大的挑战。虽然婚姻这种制度是否长期需要还处于学者研究中,但在目前来看,甚至是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们都是需要婚姻制度的。婚姻制度对社会稳定和繁荣起到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也是当前我们必须保护的基本制度。
4、保护劣势人群
通过离婚损害赔偿,可以让受害人敢于果断地离婚,而不是选择忍气吞声而维系不幸福的家庭。特别是对于一些经济上相对劣势的女性,离婚损害赔偿可以让她们更有力量,更能够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斗争。
离婚赔偿标准
离婚赔偿需要达到保证受害人的利益的作用,因此赔偿标准不可以太过低,但另一方面也需要考虑到不影响过错方今后的正常生活,如果过错方今后几十年都将在赔偿的欠款里度过,那也是不合理的。
现在,离婚损害赔偿主要通过民法中侵害精神赔偿的几个元素来进行认定,包括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用什么方式来侵害等具体行为。以及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衡量。另外我们也应看到,虽然我们借鉴的民法中精神损害的赔偿原则,但实际上离婚损害赔偿是不同于民法中的,造成损害的原因也不完全是过错人单方面的全部责任,造成的原因可能是错综复杂的。因此,在具体的判定赔偿标准中,应分别从夫妻双方的立场来看待问题。
离婚赔偿过错方衡量标准
1、过错程度
过错程度是衡量离婚损害的最直接因素,而损害程度也可以通过对过错方的手段、场合和次数等方面进行衡量,来判定损害的程度。当然,这些判定标准也都不是完全客观的,很多需要用法律和道德等标准来进行主观的衡量,需要进行具体的判定。如婚姻中一方与婚外的他人同居的次数、频率等都可以作为参考的标准。
2、过错方认错态度
过错方在事后的态度虽然算道德上的因素,但其认错态度也直接影响了受害人的精神状态。如果过错方主动积极承认错误,在合理的引导下受害人心理所承受的伤害应该可以减缓很多,而如果过错方对事情的认知态度固执而不承认错误,则受害人可能会面临更大的精神伤害。因此,在赔偿的过程中除了需承担民事经济责任外,最好对受害人进行精神上的道歉和安抚,以减少受伤程度。
3、过错方的经济能力
不同的人的经济能力是差异很大的,离婚损害应以补偿受害人,同时又不影响过错方今后的生活为原则,这就要求考虑到过错方的实际经济能力。在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采用高标准赔偿,而在经济能力较差的情况下降低赔偿标准。按照经济能力来衡量赔偿标准是较为科学的,如果都按照统一的标准来执行,可能存在富人支付微不足道的钱就可以在婚姻中犯错,而那微不足道的赔偿标准却是普通人全部的财富。
1、精神伤害程度
这也是从损害的程度来入手的一种衡量标准,不同的人在同样的婚姻问题面前的抵抗能力是不同的,也就造成受害人在面临同样的事情后产生的伤害天壤之别。因此,也需要从受害人的角度来衡量损害的程度,以决定赔偿的标准。
2、受害人经济状况
受害人在离婚后将面临独自生活的情况,可能在经济方面需要承担很大的压力,而受害人本身的经济情况和家庭情况也是衡量赔偿的重要因素,这要求在确定赔偿标准的时候考察受害人自身的经济能力。
如果受害人的大部分开支或者全部开始都依赖于过错方,则如果离婚后就在短时间内失去了生活的依靠,这就需要在赔偿时进行慎重衡量。如果受害人家庭面临较大的经济负担,如父母生病等情况,也需要在赔偿时进行特别考虑,对因离婚对受害人生活造成的压力减弱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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