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拯救
女性职场歧视现象以及原因
2024/3/21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男女平等的思想深入人心,在工作岗位上男女应该有同等的工作权利和机会。但实际工作中,“天花板”对女职工来说特别低,“台阶”特别少,晋升无望、发展空间狭窄的现象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既有外部环境的影响,也有内部管理上的问题。因此,我们有必要对目前我国妇女在就业、创业及工作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进行深入地分析并加以解决。
一、存在问题
(一)从性别角度分析,存在严重的两级待遇观。即上级以至下级对女干部的待遇都比男干部高,基层对女干部的待遇又比男干部高。
具体表现在:一是在行政级别待遇方面,国家规定的十二级公务员干部中,四级六级职员和七级主任科员的最高年龄限制分别为58岁和55岁;而八级局长、副局长和九级副处级的最高年龄限制分别为60岁和58岁,其中对女干部没有特定的年龄限制。
二是在专业技术等级待遇方面,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职务晋级制度〉的通知》规定,公务员的任职年限与考核周期相等,达到一级调研员任职年限后,可申报评审二级调研员。但是,对女干部来说,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才能参加评审:一是任现职时间必须满10年;二是具有主持全局性工作的经历,这在女干部中是不存在的。
三是在工人技术等级待遇方面,原劳动部颁发的技术职称评定资格文件中规定,一级技师、二级、三级考评标准完全一样,都是按总工会技工系统一级、二级、三级考试标准执行。而女干部无论是在任职年限还是在取得相应技术职称上都不占优势。四是在企业待遇方面,一些大中型国有企业制定出台了女干部享受高于一般干部待遇的规定,但由于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各种因素,使这些优惠政策不能很好地落实到位,有些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差距悬殊,普通打工者和企业管理人员的报酬已超过女干部的标准,致使女干部的待遇优势难以体现。
(二)从历史沿革分析,存在严重的父系社会思想。
主要表现在:一是男女同工不同酬。男女从事同样性质的工作,其报酬不能因为其个人是男性或女性而不平衡。二是论资排辈。重人情、轻能力、不讲原则、不讲法纪的人往往凭着人缘关系、感情得来失去官位。这明显地存在着主观能动性与非客观能动性的差异。三是论资用人。在干部选拔任用上,重学历轻资历,重贡献轻人情,重实干轻经验,重群众轻身份。四是论资排德。为了得到提拔和重用,有的领导干部经常性地进行拉拢腐蚀,要-求下属交钱送礼,实际上这是他们利用官位压倒性优势从下属那里收取“保护费”。五是论资排亲。按照现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领导干部的近亲属能否符合政策、是否廉洁自律,是考察的主要依据。六是论资排弟。在干部选拔任用上,重亲重疏,重亲不重疏,亲清政商关系的尺度把握不好,有的领导干部子女经手的每一笔资金、每一个项目,都要经过审批,而对其他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就没有这么严格。
(三)从家庭责任角度分析,存在严重的男权女从属性思想。
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家庭生活中,男尊女从的思想依然浓厚,尽管宪法和婚姻法赋予妇女与男子平等的民事权利,但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重男轻女的现象。如:在农村,男耕化进程中,妇女承担的任务更多,土地出让时,政府给每户宅基地的大小和位置也是根据男劳作人口确定的,而对女劳作人口置之不理。二是在教育观念上,由于传统的男尊女从思想的影响,社会上普遍存在重男轻女的思想,特别是独生子女政策实施以后,这种思想更加强化。三是在医疗保健中,优先考虑男性健康需求的现象较为突出。四是在社会保障领域,妇女享有较少的社会保障。据统计,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人员有一半是妇女,但领取待遇的却是只有三分之一。五是在职业福利方面,男女之间在福利方面的差距也很大。在一些单位,职工加班加点完成任务后,领导们组织吃请时,总是以“请客行”的姿态出现,而不是以本着感谢员工们努力的精神而出现的。六是在法律保护方面,男女之间的合同纠纷、人格权纠纷、继承权纠纷等由于受文化传统影响,妇女胜诉的机率要远远低于男性。
二、产生原因
(一)从历史沿革分析 中国自古就有“重男轻女”的思想。
周朝时期,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便实行“联宗分族制”,允许诸侯王多立儿子为世子,这样就增加了周朝的继承对象,减少了被推翻的危险。到了秦朝,秦始皇废封建制度,建立郡县制,全国人民成为大一统的中央集权下的公民,不再拥有地方自治权力,因而,秦始皇便把“重男轻女”的思想贯彻到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这也为后来长期延续下去的“重男轻女”的历史局面奠定了基础。 新中国成立以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迅速凸显,人民生活水平极大提高,男女平等的意识逐渐增强,但由于历史的原因,男女双方父母养育孩子时,习惯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培养儿子身上,对女儿的教育和成长缺乏应有的关注和支持。在社会分工上,男女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固有分工,造成男女在工作上有所侧重的情况。此外,由于历史的原因和社会体制的影响,男女在受教育程度、参与竞争的能力、接受外界信息的能力等方面的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使得妇女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从性别角度分析 自古以来,人们把男性作为一种权力象征,认为男性阳刚、有力、进取,能代表人类向前发展。这种思想导致了对女性的轻视和歧视。从古至今,各个朝代的帝王多为男性,辅佐帝王的官员也主要是男性,连到今天,担任重要职务的仍以男性为主。在封建社会,女性被视为“污垢”,“天之赤子”,“人间妖娆”,“欲引邪气入宫”等等,因此,对女性的容貌、行为都有许多束缚和规范。进入现代社会以后,虽然对女性的束缚有所放宽,但“男权”思想依然深植于我们的社会心理之中。 从经济发展趋势看,二十一世纪将是一个服务类产业和科技类产业齐头并进的时代。而目前我国的科技人才大部分来自男性,而且他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往往不如女性高,工作期间纪律更不严明。而服务业由于人口红利的显现,必将迎来高速发展的时期。但目前女性在服务业的地位和待遇远远不及男性。从统计数据看,目前我国六十万的职业当中,只有两千三百三十六个是“司机—驾驶员”这个职业,而驾驶执照的拥有者中却有一万多名“黑车司机”,“黑车司机”并不需要花费高额的学费,仅需要一点勇气和胆量即可,这与当前社会对司机的高要求不相符合,因此,可以肯定的是,未来十年最抢手的职业当属“司机”。但令人遗憾的是,司机这一重要的职业,其待遇却不断下降,甚至比过去低。
(三)从家庭责任分析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男尊女从”的思想根深蒂固,“重男轻女”的心理更是由内而外地渗透到每个家庭成员的意识深处。从古至今,无论是孝敬老人还是抚育小孩,都是女性的责任,而男性只需要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赚钱即可。这种思想在当代依然存在,尽管现在女性也可以外出工作,但因历史的原因和社会的压力,女性在家务活上仍然有一种责任感,一种“该做的必须做到”的心理。这种心理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女性更加努力地工作,但由于在家务活以外的事情太多,分散了女性的工作注意力,从而造成女性在工作上相对落后。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我们应该切实维护妇女的人身权利,依法禁止任何形式的暴力侵害犯罪;其次,我们应该加大对侵犯妇女权益的打击力度,对那些不尊重妇女的人身权利的企业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发挥政府作用,加强监督检查 政府是维护社会公平的根本保证,因此,政府在促进男女平等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例如,政府可以在税收优惠、贷款优惠、减免租金等方面对女性养殖户予以倾斜,从而提高女性的养殖积极性。
(三)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 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农村社会的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如何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力量,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当前农村经济工作的重点之一。在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过程中,应尽可能地增加女性的股份,从而提高女性在集体经济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四)发挥企业自主调节的作用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企业的经营状况不仅关系到自身的利益,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因此,企业在制定相关人事政策时,应充分地考虑到女性的特殊情况,制订出一份既公正、公平、合法而又不失人性化的政策,从而有效地激发女性的生产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