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 2020
9-27
竞业限制实际上是对掌握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再次择业权的一种限制,目的在于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免受员工泄露侵害,而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是对劳动者择业权受损害的一种经济补偿,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及经济补偿金的目的,是为了平衡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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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所谓的恶性竞争,一般来讲有三种情况,第一种就是产品和品牌的抄袭,第二种是用低价出售产品,打击竞争对手,第三种是用打折和促销活动,刺激消费者,或者是以低折扣送饮料的营销手段和同行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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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曾经有一种说法叫做出色的员工不是被别人挖走的,而是被自己的愚蠢规则逼走的。很多公司往往会出现一种情况就是一波一波的离职,往往新人来了没有多长时间,就会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干不了多长时间就会离职。如果出现了大量的离职情况,公司老板一定要反思是不是公司的制度不够人性化,公司的待遇不够优厚,从而导致自己的公司留不住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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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告诉自己员工离职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员工离职到竞争对手公司是一件更正常的事情。你不要难过,还要从中看到积极有利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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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所谓竞业禁止协议,就是说一些用人单位在员工新入职的时候,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和新入职员工,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以及相关保密协议来要求员工不得在任职期间在其他单位进行有业务竞争的兼职。或者是禁止员工在从自己单位离职后的某一段时间内,从事和原来的单位有业务竞争关系的单位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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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竞业禁止,也称竞业避止,是防止挖墙角的意思,是企事业单位员工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一定时间内不得到与本企、事业单位相竞争的其他企、事业单位中就职的一种法律制度。这是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所实施的一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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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
离职员工竞业禁止的产生有其客观必然性,其引发的用人单位的利益与劳动者就业权的冲突也是不可避免的。这种冲突集中体现在离职竞业禁止对劳动者就业权的消极作用上:首先,影响劳动者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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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
竞业禁止义务的承担者由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逐步扩展到涵盖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工,这有其必然性。在现代社会中,雇佣关系双方的主仆观念越来越淡漠,使得雇员对雇主的忠诚义务受到了挑战;但雇员职业精神的日渐树立和张扬对雇主利益的保护发挥着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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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
离职竞业禁止因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而成为人们关注较多的问题;但事实上,员工在职期间竞业,其危害性较之离职后的竞业更大,因此,竞业禁止不应止于离职竞业禁止,而应当包括在职竞业禁止。那么,在职期间究竟对竞业有何之虞呢?回答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把握在职竞业的可能性及其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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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现在的商业经营活动中,国家提倡的就是各个企业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之内,进行合理正步竞争。这样的良性竞争,对于整个社会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风气,还是有着非常好的促进作用的。当然,这是从大的层面来看待这个问题的。而从一个企业的角度出发来看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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