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怀孕了法律怎么判
2018-11-2
在当今的社会,“小三”几乎成了一个社会现象,提到“小三”,估计人人嗤之以鼻。“小三”破坏了家庭稳定,不仅牵涉到道德层面的人文社会风气,严重的更上升到民事层面,甚至刑事层面。影响的不仅是个人和家庭,还严重影响了精神文明建设,给社会和谐安定带来了不确定的风险因素。对于“小三”,相信每个人都会予以谴责,在法律上,对于“小三”的案例,也是做了相应的法律规定,比如说,小三怀孕了法律怎么判。
对于男方,最高人民法院于1994年国务院《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施行后作出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由此可见,对于“小三”案件的男方而言,法律判定与小三怀孕与否没有关系,也不会影响案情的性质;法律判定的标准是以案情的影响程度来判定。在这里,小三案件中的男方明显符合,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特征,故在法律认定上,判定男方为重婚罪。对于重婚罪,因为社会影响面广、影响力大,不仅对个人、家庭造成破坏,还会对孩子造成后续负面影响,因此,我国对于重婚罪的判定和打击力度,在构成条件上,是放宽的。最高人民法院于1994年国务院《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施行后作出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亦可认定为重婚罪:(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且实际同居的;(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并共同生活三个月以上的;(3)有配偶的人虽没有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有较稳定同居关系且生儿育女的;(4)有配偶的人与他人虽未夫妻相称,但有稳定的同居关系,在相对固定的住所且共同生活6个月以上的。对于重婚罪的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那么,对于小三案件中的“主角”,法律上是怎样判定的呢?
1994年国务院《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施行后作出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因此,对于小三,只要有事实重婚的行为,就以重婚罪判定,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